殡葬服务机构四条禁令
1、必须规范价格秩序,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、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行为。严禁价格欺诈和不执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等行为。不得将销售额业绩与职工奖励工资挂钩。
2、必须清除“霸王”条款,严禁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和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用品。
3、必须坚持公开透明,严禁不公开公示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文件依据、减免政策、举报电话、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。
4、必须坚持依法依规,严禁经营性公墓未批先建、擅自扩大用地面积、修建超标墓位、违规预售(租)及公益性安葬(放)设施对外出售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“四服务”制度
一、统一着装挂牌服务:殡仪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,并挂牌上岗,以表明其身份和服务职责,对待丧属使用文明语言,态度和蔼可亲。
二、丧属来时主动服务:尊重逝者,关爱丧属,了解丧属需求,积极主动为丧属提供帮助,解答疑问,想丧属之所想、急丧属之所急,提供温馨关怀。
三、办理丧事主动服务:殡仪馆工作人员应尊重丧属的个人情感及文化传统,理解丧属悲痛心情,主动提供及时、周到的服务,避免让丧家感到无助和迷茫。
四、丧事之后跟踪服务:保护逝者及丧属隐私,减轻群众负担,宣传采用生态安葬方式,如草坪葬、花坛葬及骨灰格位存放、室外壁葬等少占土地的安葬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