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台媒体6月14日报道,我国台湾省内政部宣布,新修改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新规定要求,私立公墓或纳骨塔业者向消费者收取的契约费用中,必须包含至少12%的管理费,并将现行的殡葬设施经营管理基金与管理费整合为单一制度,以加强私立墓园及纳骨塔的安全保障与灾后修复资源运用。
根据内政部说明,此修正条文由台湾省政府于2023年公布,并经行政院核定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。新制规定业者必须将收取管理费的65%存入“日常支出”专户,用于设施日常安全维护、清洁及内部行政支出;剩余35%则存入“急难支出”专户,作为设施发生重大灾害或业者破产、疏于管理时的应急资金,取代原本2%的殡葬设施经营管理基金。
新制还要求业者为设施内建筑物投保火灾及地震保险,提供额外安全保障。同时透过会计签证与政府查核机制,确保管理费专款专用,提高管理费使用透明度并促进设施永续经营。配合条例修正,内政部已修订三部配套子法,规定业者向消费者收取的所有费用,无论一次性或分期付款,每次收费中管理费都应至少占12%。此外,契约将不再使用“永久使用权”,改为“非定期使用权”,即使用至设施自然老旧无法修复为止。值得注意的是,若消费者购买指定固定位置的塔位,将“视为已使用”,日后不得任意终止契约要求退费。为确保新制顺利推行,内政部宗教及礼制司已于5月在北、中、南区各举办说明会,并制作常见问题.